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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恒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.5万吨/年废催化剂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

 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广东恒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.5万吨/年废催化剂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)公示如下:

  项目名称:广东恒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.5万吨/年废催化剂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;

  地点:茂名市茂南区环市北路59-2号(茂南石化工业园区内);

  项目概况: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条15000吨/年渣油加氢精制废催化剂、加氢裂化废催化剂综合回收生产线,一条20000吨/年催化裂化废催化剂减量化生产线以及配套公辅设施、公用工程、环保工程等,从事HW50类废催化剂中3种废催化剂的综合利用,年处理处置危险废物HW50废催化剂3.5万吨,其中包括综合回收1.5万吨/年(HW50 251-016-50渣油加氢精制废催化剂12000吨/年,HW50 251-018-50加氢裂化废催化剂3000吨/年),年产偏钒酸铵760.0t/a,钼酸380.0t/a,钨钼酸钠500.0t/a,镍产品3596.0t/a,氢氧化铝15650.0t/a;减量化处理2万吨/年(HW50 251-017-50催化裂化废催化剂20000吨/年),生产低磁剂8422.0t/a;

  公示时间: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5月17日(20个工作日)

  联系人:张国燊

  联系电话:0668-3357670

  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
  附件:

   广东恒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.5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验收监测报告.pdf

   20220421验收意见.pdf

   广东恒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.5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(盖章版).pdf